妇女联合会(妇联)是党联系女性师生员工的桥梁纽带,以服务妇女发展、维护妇女权益、促进性别平等为核心职责。根据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及学校的中心工作,其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组织建设与管理
1.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各级妇女组织,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,定期召开妇女代表大会及执委会会议,传达上级妇联精神,研究部署学校妇女工作。
2.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,组织开展业务培训、经验交流等活动,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。
3.做好妇女代表和执委的推选、管理和考核工作,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。
二、权益维护与保障
1.宣传贯彻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,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,增强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。
2.关注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在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积极协调学校相关部门,为她们提供政策咨询、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等服务。
3.参与学校涉及妇女权益的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工作,代表妇女群体提出意见和建议,维护妇女合法权益。
三、思想引领与教育
1.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组织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引导她们坚定理想信念,拥护党的领导。
2.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开展女教职工师德主题教育活动,弘扬高尚师德,树立先进典型。
3.加强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培养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精神。
四、素质提升与发展
1.针对女教职工职业发展需求,开展教学能力、科研能力、管理能力等培训和交流活动,搭建成长平台,促进女教职工专业成长。
2.关注女大学生成长成才,组织开展各类学术科技、文化艺术、社会实践等活动,提高女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。
3.建立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人才库,发现、培养和举荐优秀女性人才。
五、校园文化建设
1.组织开展具有女性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,如女性文化节、巾帼风采展示等,丰富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。
2.弘扬家庭美德,开展文明家庭、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,促进家庭和谐。
3.加强与校内其他组织和校外妇联组织的交流与合作,整合资源,共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。
六、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
1.组织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,如关爱留守儿童、孤寡老人、贫困家庭等,弘扬奉献精神。
2.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捐赠、义务劳动等活动,展现高校女性的社会责任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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